2017年贪官有多少?
2014年全国共查处违纪违法干部3.5万人,2015年全年共立案审查厅局级干部89人、县处级干部672人。 2016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关键一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0万余件次;立案3.9万件、处分3.7万人(其中党纪处分3.1万人)。这些数据中,均包括非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2017年上半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59万件次;立案2.35万件,结案2.55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1万人。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8年下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602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91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486人)。 今年1至9月份,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计处理违纪违法犯罪人员5.4万余人,比上年同期减少1.7万多人,降幅为27.6%。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幅度及定罪标准进行了重新确定。
以行贿论处的人员和因受贿被单处罚金的被告人,数量都大幅减少。 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的腐败案件数量比2017年同期减少了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