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17年医保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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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春市2016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基数的通知,以职工月缴费工资除以相应费率得到单位每月应缴数额。 2016年全省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9元,全市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148.9元。 2016年末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3606.9元,比上年减少0.7%;年末全市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4369.6元,比上年减少0.3%。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工作的通知,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每人420元。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6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和人员依法参保。 同时,各地要完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补偿机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加大对医保基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骗取医疗保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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