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普法日是哪天?
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 ,2018年12月4日。 每年的这一天,中央、各地方电视台都播放有关法治节目的视频直播或录像,网络也都有相关报道和文章。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重温相关法律条文,感悟宪法精神,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第一章·总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条 任何公民,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六条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1条 中国公民必须在各种场合下都以法定的宪法形式出现。包括签署文件、作出决定、提出倡议等。
第2条 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权力和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第3条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立法的主角和根本意志的体现者。我们的国家之所以叫做人民共和国,就是因为我们国家的全部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予。
第4条 每个公民都要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点。
要珍惜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同时要明确自己的义务,坚决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