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罚钱正确吗?
罚钱这事,在现实生活当中非常常见,而且涉及范围相当之广。 比如说你开车违章了,交警就会给你开罚单,罚款的钱数根据违章情况不同略有差异; 再比如说你在商场里购物,如果乱丢垃圾,商场保安看到了就会让你交罚款;当然,最狠的罚钱方式可能还要数交警对闯了红灯的车给予的处罚——罚200元扣6分! 那么回到题目中来,学校罚钱正不正确呢?
我的答案是:视情况而定。 为什么要说视情况而定呢? 这是因为,虽然我国的《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当中都没有明确规定学校拥有罚钱的权限,但也没有明确禁止学校实施处罚。所以这就给学校罚钱了留下了制度上的漏洞。
也就是说,因为法律赋予教育局管理学校的职责,而目前又缺乏更为细致的具体规定,因此当遇到学校罚钱这种事情的时候,就只能由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裁量了。
当然,这里所说的“酌情”,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需要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衡量,而不能随意裁量。
既然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那就只能参考其他一些规则了。 在我看来,可以参考的规则主要有以下这些:
1. 不能超越学校作为教育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去罚钱。 如果说学校开展教学活动需要一定的经费,那么这种经费的来源就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毕竟学校要像企业一样自负盈亏的话,那才真的是本末倒置了。 如果学校因开展教学所需的支出而导致资金流出现缺口时,通过向学生家长收取学费的方式来弥补这一亏损,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学校是为了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学条件而确需资金时,就不能通过向学生摊派的方式让家庭负担额外的费用了。
2. 不能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和精神来罚钱。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明确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配合”,“各方负责”“保护优先”的原则。其中并没有规定学校有权对学生实施罚金。
3. 考虑地方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的因素。 比如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一些地区,学校的教学条件和环境就相对较好,那么这时候如果学生违反校规,学校实施罚钱措施时,就可以适当放宽一点。反之,如果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学校连维持正常教学都比较困难,那这时候再允许学校用罚钱的方式来应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就显得有点不合时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