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女子学校在哪?
“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不留走。”这是旧时湖南湖南岳阳盛行的一句话。这句话来源于一则笑话:有个姑娘嫁人后,其父亲还常常跑到新婚女儿家去,吃妻子的醋,女儿便戏赠诗一首:“留住啼啼不放归,春风吹折里屏扉,夕阳不用堪惆怅,谁说女子不如男。”这句俗语也含贬义,指女子长大了,就该结婚生子,不必再读书。在我国,女子教育一直未受到重视,宋代范仲淹在《岳阳日记》中指责当时女子学校“莫善培养,但务淫拙,不为士类”。进入21世纪,我国妇女社会地位迎来了一次难得的飞跃,“男女皆才,合则两利”的观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从“女大不中留”到“男女皆才” 女性教育的百年改变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女子教育最早始于宋代。宋朝实行科技兴国的国策,科学技术普及到学校教育,培养了一批学有专长的妇女,使得宋代文化“竞习夫儒学,旧习屏废,靡然新备”。这为后来兴起的女校教育打下了基础。1903年,清朝末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布的女子学校教育法规《女子学堂通行章程》正式出台,规定:中国女子高等学院设初等学堂五年,高等学堂四年,合为一小学堂(即幼稚园)三年。初等学堂三等七年,高等学堂三等四年,共计十二年。1905年,近代第一所女子学校——上海振女学堂创办。这也是近代最早以“女子学校”称名的学校。其宗旨是“启庸愚而介雍塞,开化俗而育英才”。
兴办女子学校这一主张遭到一些守旧之士的竭力反对,他们认为“古未贵女子之学,新法滥觞,初殆激于男女平等之说。顾徒奢希望,抑莫须科学,乃益长愚痴。盖学适足以尊异女子,业足以夸炫闺帏,非所以习治生产计也”,古训如此,女子无须再读书。女子学校,存之宜,无益而有损。在坚守“男女授受不亲”的古训与开启民智之间,封建士大夫倾向于前者,然而历史的车轮总朝着思想解放的方向不断前行。女子学校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上半叶,在战火中艰难生存,从数量到质量都呈衰微之势。第二阶段——20世纪下半叶至今,尤其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得到了空前发展。到1994年,全国共有普通高校女性学生67.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36.2%。
为下面的文章写一篇女人学校
内容:近日,北京某高校一名女学生举报某培训学院以招聘名义进行入学诈骗。据女子所说,这个学校“表面上说是培养主持人、播音员,实际上是为了培训小姐。学校根本不和学生签合同,进来后让交这交那,一直交钱,最后什么也没学到,还花掉了很多钱”。
提到这项教育 “事业”,这位女子的语气颇不情愿。据她自称,父母为她付出了30多万元,而她已经付出了接近10万元的学费。最终,女子并未获聘而返。
这样的学校如今不少。有的把招收的男女学生分组安排在同一间宿舍,以“增加相互了解,产生爱情火花”;开设“恋爱心理学公共课”,传授“赢得女子心”的全部秘诀;有的校园小广告中载:“大学生就业难,我们将您送入大学,就业无忧。”
此类学校还宣称,本机构与多家企业和有识之士签订了用人合同,并且享有优先权。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知识培训,使学生掌握实际工作技能。只要通过他们的专业培训,就可以成为“精英”,走上“人上人”的舒适生活。有些毕业生还声称,他们可以推荐学生去日本、加拿大、以色列等国就业。
然而,在这些光鲜的口号背后,是一条条令人窒息的绳索,在猎取女性青春虚荣心的同时,实际上也剥夺了这些女子的精神和物质尊严。这些女子在现实教育体制的压迫之下,以出卖青春和尊严为代价,换得了一个虚幻的将来。
这种“女子大学”的本质是非法行医、误人子弟、骗取钱物。“女子大学”没有自己独立的教学场地和设施,它所使用的教学设施都是非法占有和使用;教学内容没有科学的定位,不仅无专业实验室和图书资料,而且使用的教材是假冒他人名声刊行的非法出版物;师资队伍主要来源于临时聘请的社会人员,甚至有些教师并没有取得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