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对醉驾如何判刑?
一、2016年对醉酒驾车如何判刑 依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相关司法解释 对那些醉酒程度较低,清醒程度较高的醉酒驾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理论界和实践中一直存在分歧。有观点认为,应当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理由是虽然行为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其意志状态明显属于轻率的或者过于自信的,不具备期待可能性,处罚这样的行为有利于警示醉酒者;也有观点认为,由于醉酒者的意识控制力低下,对于自己的行为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因而不能成为犯罪的主体,不应对其刑事处罚。2010年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此类行为的刑事定性及处罚标准,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同时,该意见还规定了四种从重处罚的情形以及四种依法从轻处罚的案件情形。 2015年又发布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4〕149号),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量刑问题作出了进一步解读。《指导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量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有无驾驶资格、车辆类型、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存在加重情节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决定。”即使行为人醉酒的程度比较低,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存在超速等其它危险或违法驾驶的情况,则应当作为从重情节考虑。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有从重处罚情节;发生交通事故,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