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2017年低保是多少?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市居民,按照当地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的30%发放月救助金;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按当地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给予保障,直至其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实现就业,一次性补发差额部分救助金。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无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农村居民,其基本生活靠其他家庭成员供养的,按照当地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的30%发给补助;
2.依靠外出务工或其它劳动所得作为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按当地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给予保障;超过2倍的,以2倍额度认定其收入,扣除应缴纳的税款后,再按规定计算补贴金额并予以发放。 对于确实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但又不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但不得同时享受低收入家庭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三、特困人员供养
对符合五保条件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是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没有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特困人员供养证》,按照规定给予供养,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下列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未尽赡养、扶养义务的老人、残疾人,根据其需求,通过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等方式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在住房、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医疗救助
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时,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无需垫付医药费,出院后申报医疗救助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票据报销医疗费用。对特殊困难群众确需提前预支医药费用的,经审核同意后,可预先支付一定金额的医疗费,其医疗费用按实际数额多退少补。 医疗救助对象因患特定传染病(如艾滋病、结核病等)需长期服药治疗的,可根据其病情需要,先行救治,事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