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没有保险?
幼儿园是学前教育的机构,是义务教育以外,国家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教育。对于幼儿园的管理,国家虽然没有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但《儿童权利公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也涉及有关幼儿园的规定。
我国幼儿园教育实行幼儿园教育以公办园为示范,民办园为补充的办园体制。在招生上实行自愿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收取适当的费用时,也应酌情减免。国家财政设立幼儿保教费补助,设置公办幼儿园,并在人口集中地区以举办或者协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为家庭周围幼儿入园提供便利。
幼儿园的教育工作人员一般是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的,按照专职或者兼职人员配给。其中专职人员包括教师、护士、保健人员、厨师、保育员、驾驶员等其他技术人员。教师的编制按国家规定的教员编制标准确定。
幼儿教师在幼儿园实施保教工作,对幼儿健康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幼儿教师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文化水平,经过幼儿师范教育,具有幼师上岗资格证书。其它工作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掌握从事工作基本技能。
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实行幼儿园园长或者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分管制度,幼儿园工作人员要爱护、尊重幼儿,注意幼儿的安全,引导幼儿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发展。幼儿园应当建立保育检查、隔牙检查、晨检以及病假、缺勤报告等制度。
幼儿园应当根据幼儿园所在地区条件、幼儿园教育办园特点和幼儿年龄实际,配备必要的设施和游戏玩具,并定期安全和检查,确保玩具安全,玩具应当定期消毒。幼儿园应当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和游戏,注意个体差异。对患有疾病或者残疾的幼儿要适当照顾和关心,适当延长在幼儿园的时间。
幼儿园园舍应当清洁卫生,无危险、无毒物。幼儿应当根据温度随时增减衣服,应当有计划地和劳逸结合,保证幼儿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逐步增进幼儿体质,提高抗病能力。幼儿园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幼儿进行体格检查。
幼儿园要教育家庭教育配合,互相配合教育幼儿,尊重幼儿长大和尊严。幼儿园应当做好幼儿的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