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需要哪些手续?
设立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的办学场所及其它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四)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设立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
1、举办者向区教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
2、区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3、区教委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审议决定。
4、举办者持区教委的书面批准文件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5、区教委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
设立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的办学场所及其它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四)有必要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设立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
1、举办者向区教委提交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
2、区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报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3、区教委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进行审议决定。
4、举办者持区教委的书面批准文件到区民政局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5、区教委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