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民办幼儿园有哪些?
一、溧水区民办幼儿园名单
溧水区永阳街道民办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永盛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文馨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小星星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金摇篮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育英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小博士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小天使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金水湾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小百灵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彩虹幼儿园,溧水区永阳街道阳光幼儿园等。
溧水区和凤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和凤镇金太阳幼儿园,溧水区和凤镇育乐幼儿园等。
溧水区东屏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东屏镇阳光幼儿园,溧水区东屏镇小太阳幼儿园等。
溧水区晶桥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晶桥镇希望幼儿园,溧水区晶桥镇童馨幼儿园等。
溧水区洪蓝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洪蓝镇明珠幼儿园,溧水区洪蓝镇幼儿园等。
溧水区柘塘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柘塘镇小星星幼儿园,溧水区柘塘镇育才幼儿园等。
溧水区白马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白马镇小天使幼儿园,溧水区白马镇小博士幼儿园等。
溧水区石湫镇民办幼儿园:溧水区石湫镇小哈佛幼儿园,溧水区石湫镇小天才幼儿园等。
二、溧水区民办幼儿园优惠政策
在财政扶持方面,市、区财政每年在教育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支持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内涵建设。设立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补贴租金、开展教师培训等。
落实政府助学、免学费、降费、困难学生资助、“两免一补”等各类教育扶持政策,保证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学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公办教育学生同等待遇。区级财政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出资、政府补助和收取费用等形成的办学经费中确定一定比例,专项用于教职工薪酬社保、教学和学生生活条件改善、教师培训和表彰激励等。市、区财政设立民办学校教师政府专项奖励金,用于激励优秀教师长期从教。在奖励激励方面,民办学校教职工在职称评聘、科研立项、培养培训、评优表彰、国内外进修、考察等方面享有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教师表彰奖励和教师荣誉制度体系。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引进高层次、紧缺教育人才,可依照规定享受我市有关人才引进、安居等方面的政策待遇,建立民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机制,支持民办学校教师到公办学校挂职锻炼、学术交流。对优秀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工作者等予以表彰奖励。在税收和社会保险方面,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民办学校在办学用地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政策。民办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在医疗、户口、住房等方面的待遇,与公办学校教师和学生享有同等政策。在教师培训方面,各级政府统筹规划民办学校师训工作,在经费、人员、时间、政策等方面纳入公办学校同一体系,民办学校教师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参加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在教师参评职务方面,民办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聘试点区,试行在试点区内由学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区政府统一审核确认的结果,实现区域民办学校之间评聘结果互认和省内调动职称资格互认。非试点区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公办学校代评机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