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开幼儿园需要什么手续?
开办幼儿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
(1)申办者向拟办幼儿园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填写申请登记表。
(2)审批机关对申办者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初审合格者进行建园指导,对初审不合格者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和理由。
(3)申办者组织筹备,准备就绪后向审批机关申报验收。审批机关对验收合格者予以登记注册,发绐《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收费许可证》等有关证照。申办者持有关证照到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和工商、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以招生和开展教学活动。对验收不合格者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4)申办者按照审批机关要求进行整改,准备就绪后再申报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审批机关提出不予批准的意见和理由。申办者可以申请复议或重新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