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怎么上户口新政策?
“非转农”户口迁移政策出台 2015年12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户口整顿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全面排查解决当前户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其中一条便是做好“非转农”户口迁移政策的解读和实施工作。这也就意味着此前备受关注的“非转农”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非转农”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首先,“非转农”申请需要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非转农”申请需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迁入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出具的接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非转农”的户口迁移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审批。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转农”的申请过程中,农村亲属间相互投靠不属于户口迁徙的范围,不能办理“非转农”。
根据现行户籍政策规定,一般是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建住宅的(农村自建小别墅除外)。任何以“买房”为由将城镇房屋产权转移到农村的,一经查实属违法迁入,公安部门将予以注销并退还其房屋所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同时报发证机关吊销其《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申请“非转农”:
(一)现役军人的;
(二)原籍是农村的离退休干部、职工;
(三)现户口所在地在农村的离、退休军人;
(四)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力,或因患精神病,呆傻无法继续生产生活的人员;
(五)法院宣告失踪的人员;
(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