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假曰几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 第三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
(二)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
(三)累计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个年度,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享受带薪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另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更详细规定了年假的计算方法。
例如: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天,不满一年的部分不补偿。
例: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及时通知职工。
用人单位未依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拖欠年休假工资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给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