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增值税原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凡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收入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必须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的经营项目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无论会计制度是否健全,纳税义务是否发生,均需申报纳税。
第二条规定了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和征收率,共涉及九大项,13%的小规模纳税人和3%的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和6%的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变化比较重要的一条是取消了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的认定,一律按照3%的税率征缴增值税。
取消了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享受一般纳税人待遇。 第三条的规定,也就是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可以记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是纳税人计算缴纳税款的重要计算公式,掌握了这条计算公式,也就基本上掌握了增值税计算方法的关键。
第四条:纳税人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税率为零;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这个文件就可以计算出,小规模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所有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都是含税价格,所以计算时要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