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宪法精神是什么?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进一步强调了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依宪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在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制度的设计和实施都严格以宪法为依据。只有坚持依宪治国,才能确保上述制度的良好运行和发挥作用。
依宪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中,法治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建设法治政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都必须坚持以究为蓝本。
依宪治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一个社会是否能够稳定和谐发展,与这个社会的权力是否受到制约和监督、权利是否能够得到保障密切相关。只有在坚持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实现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公民权利的保障才能有了坚实的基础。 必须坚持依宪治国,发挥宪法在国家事务中的统率作用,通过宪法确立和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确保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并承担应尽的义务,从而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主人。同时,必须通过宪法明确国家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把党的领导、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得到更好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