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实验小学怎么进?
一、政策变化
对比一下2020年和2021年的政策,我们就会发现,2021年宁波市区的义务教育段的招生政策变化非常大,相比较而言,甬籍生源和随迁子女的招生政策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变化最大的是高层次人才和军人子女等,不再单独设立学校,而是和普通学生一起参加划片的公办小学招生录取。那这一变化将会使多少学校出现超编和教师闲置?
二、政策疑惑
2021年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宁波城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且年满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和“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按照国家学制规定正式施教。”(注:南郊学校、洪塘中心学校、集士港中心学校的招生对象还含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根据这些招生政策,我认为还有以下两点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是明确“正式施教”指的是什么?是学区内的户籍生、有权属对口生、直接排序生、政策优待生和宁波城区外地学位申请人等五种情况。
二是明确“小学招生按照下列顺序组织实施”中的“下列顺序”具体指哪些?根据现在的招生政策,“下列顺序”应该指《宁波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学政策》规定的优先顺序:①本区范围内户籍、居住学区内住宅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②居住小区配套学校范围内配套用房的适龄儿童;③家庭拥有高速宽带网络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④凡符合来浙务工就业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适龄儿童;⑤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政策建议
建议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明确以下政策:
1.2022年起,实行小学新生实名预约制。
2.2022年起,取消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实行小学分班公开制度。
4.实行小学新生招生电话或现场报名制。
5.对报名不足额或超限额的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电脑派位等办法,保证每所学校招生规模相对稳定。
6.扩大直学籍制招生范围。实行同一市区内小学招生“一盘棋”管理,以区、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制定相应的跨区、县(市)招生管理办法,实现区域内小学招生入学管理信息化、现代化。逐步推进全市小学招生统一考试改革的进程,研究制订初中招生统一划线改革方案,对现行小学升初中招生区域或对口直升政策作大幅度调整,调整幅度和进度视本市初中教育发展新情况、新要求而定。
2022年,让我们开启新的希望,承载新的梦想,迎接新的挑战,创造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