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一级教师是几级?
在我国的中小学任教,有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两种。中小学一级教师一般是在教龄达到一定年限,并且在任职期间有较突出的表现,经考核评选后,由所在省市县教育部门认定。那么中小学一级教师是属于几级?和其他等级的区别是什么?
从国务院2015年颁布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办法(试行)》通知中知道,中小学一级教师的所属职称系列是中小学老师,是一般教师职称,其最高等级为正高级,也就是特级老师。
另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特级教师选派挂职的通知》的通知中,对“中小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是这样规定的: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表现好,师德师风高尚,在任教师岗位上一致度好。
2、努力学习和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具有从事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实践管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训练能力和研究能力。教学态度认真,重视学生培养,教学效果较好。训练学生参加教育部、省、市政府举办的技术技能大赛,成绩优秀,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4、积极参加教育和教学研究活动,研究视野开阔,有较强的业务能力,任教学科教学成绩显著,解决较难教学问题上能力强,示范效果良好。
5、有较强的民主作风、集体观念和协作精神。严格遵循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体育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学生身体健康,圆满完成教育工作。
6、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要二次“优秀”。
7、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能评选为特级教师。
由上面规定中可以知道,国家对于中小学一级教师的任职条件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不仅仅对专业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对于教师的基本素质,任教学科情况也都有规定和要求。那么,和特级老师和高级教师相比,它又存在着哪些区别和优势呢?在广东省中小学教工程系列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可以看到:
三、取得了下列成果之一者,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不作要求):
1、省(部)级以上教育行政领导干部;
2、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点试验校的校长、教师;
3、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创造性地完成了课程改革实验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高级教师:
1、省(部)级教育行政领导干部;
2、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知道,广东省对于评选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的要求是不同的。对特教师的要求更严格。同时,由上面的标准中还可以看到,特级老师和正高级教师(现称为高级教师)的标准都不一样,可以说两者的要求是从两个完全不同的角度要求和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