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洮南哪里动迁?
洮南市人民政府网回复:您好,对于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没有拆迁计划,如政府决定征收您的房屋,会在征前进行公告,并启动评估程序,请您关注市级新闻媒体和洮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内容。 对于你关心的具体地段,因属于部门间未定事项,故暂时不能明确告知。
希望您可以理解。 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确需征收房屋各项建设活动包括:(六)政府实施的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项目;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政府只有在做出征收决定并签订补偿协议之后才能要求被拆迁人搬迁,如果市政府现在就开始让被拆迁人搬家,那么市政府的做法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