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什么单位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以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适当办学为辅的义务教育和教育体系;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国家在教师退休或者退职的金、医疗待遇方面,分别与同等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或者退职待遇相同。所以,教师是国家干部,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不是公务员,而是参公人员,中小学教师,财政拨款为主,差额供给,因此教师的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以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举办为主,鼓励社会力量适当办学为辅的义务教育和教育体系;第四章第三十一条国家在教师退休或者退职的金、医疗待遇方面,分别与同等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或者退职待遇相同。所以,教师是国家干部,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不是公务员,而是参公人员,中小学教师,财政拨款为主,差额供给,因此教师的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