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幼儿园有暑假班吗?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的精神,为切实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各幼儿园在暑假期间一律不得组织幼儿集体进行保教活动。考虑到部分家长的实际困难,幼儿园在暑假期间可参照中小学校车管理模式,参照家委会商议标准收取一定的费用,为家长提供“爱心暑托班”服务,满足家长需求。幼儿园在实施“爱心暑托班”服务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幼儿园在开展“爱心暑托班”服务前应将拟实施的时间、人员配备、收费标准等向区教育局申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参与假期看护的人员可为幼儿园行政、保育、卫生保健等人员,也可临时聘请教职工、大学生及义工等,人员数量以满足安全、卫生保健管理等要求为依据。幼儿园应做好“爱心暑托班”服务的人员管理,加强对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就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开展系统培训。
3、暑托班的环境应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有相对独立的活动及睡眠区域。
4、“爱心暑托班”不组织幼儿进行集体教学活动,以生活照料、安全、卫生、保健及户外体育活动为主。
5、幼儿园应按要求建立“爱心暑托班”幼儿接送、考勤、安全等制度,保障家长顺利接送幼儿及幼儿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