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第几届人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级、设区的市一级和县级人大换届须上下同步进行,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具体为:省、设区的市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每年十一月选出,县(含自治县、旗、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每年十二月选出。
2018年属于省级人大换届选举年份。 同时,该选举法还明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有适当的比例从事生产工作的人员代表。
2018年全国部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在选前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考察,了解选民意愿;选办和有关部门严格选举程序,加强全过程监督,保证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换届选举共产生594名全国人大代表、2975名驻京部队代表、3063名港澳台同胞代表和部分华侨代表等。
下一步,全国人大机关将积极配合好新的一届政府班子组建工作及新一届委员的提名准备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杜金甫表示,这次选举产生的代表素质结构良好,具有广泛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