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陪产假有多少天?
2016年4月18日下午,北京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出修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再生育审批,并对晚婚晚育、农村妇女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政策予以明确。 同时,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若干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十天。
按照新修订的规定,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能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陪产假的休假天数同样为30天),总计128天的假期。
而2015年12月31日已近尾声,根据目前相关规定,除了广东、湖北等个别省份外,大部分省份均规定男方仅有7天护理假,虽然各地奖励补助不等,但和女方158天的产假相比确实显得逊色很多。例如,河北省规定,夫妻一方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待遇的,假期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山东省则规定,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女儿的夫妻,由所在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扶养费。
在不少学者看来,近年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我国原本适用于一胎的政策法规已经滞后,此次北京率先修订相关计生条例正是基于此。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王跃生认为,北京这次先拿“二孩”开刀,是符合规律的,也是符合民生需求的。他预计,明年(2017年)将是三孩政策放开的第一年,届时相关政策将会进一步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