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最多的生肖

据《宋刑统》记载,宋朝初年因犯罪而遭受肉刑(墨、刺配、杖刑)的罪犯共有5642人;据统计,明代犯罪的人超过30万,按当时的人口比例,每70个里就有一个犯法的人。 清顺治四年(1647年)颁布的《大清律例》中载有“凡杀人者斩监候”一条,意思是说,杀人这样恶毒的罪要判死刑,但暂时不执行,待秋后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