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幼儿园收费吗?
公办幼儿园在国家财政拨款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教育费用,即通常所说的“托费”和“杂费”。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生均教育经费拨款的标准不同,幼儿园“托费”和“杂费”的标准也不相同。一些经济发达的城市,政府投入多,收费标准就低,甚至不收“托费”和“杂费”;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幼儿园获得的政府投入就比较少,收费也就高一些。
公办幼儿园的“托费”和“杂费”标准由省级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在幼儿园半年以上和半年以下的幼儿如何收费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订中。